2016年1月30日 星期六

[記事] L'OUVRE 9 打開 羅浮宮九號

衝著荒木飛呂彥到了 MoNTUE 北師美術館看展覽,一併看了不少大師的鉅作,算是開了眼界。在此簡記一下心得感想(僅列出少數幾位),不然依我這腦袋,沒過多久大概就忘光了──可見這是忘掉會覺得可惜的展。

本次的展覽採用了「摺本展臺」,陳列原畫的同時一併引導了觀眾的動線,不得不說,在近期看的幾個展覽中,這個展的安排是最好的。


大衛.普多姆(David Prudhomme)

作者透過他的視角、畫筆,從作品《漫步羅浮宮》(La traversée du Louvre)告訴我們,看展的人群本身也是一幅作品,仔細觀看便可看到許多有趣的「眾生相」,其中幾幅能讓人發出會心的一笑。(有一幅黑衣黑短裙的女性右手拿著相機,小指翹得老高,甚得我心)


荒木飛呂彥(Hirohiko Araki)

以《蒙娜麗莎的微笑》開頭可說直接打中了漫畫迷的心,雖然無法看到全部的作品,但光看到岸邊露伴、東方仗助這幾個角色就讓人十分懷念。觀眾也可以從展覽中對照出作者是如何取材,再呈現為漫畫──至於這該算抄襲或致敬?我倒覺得可以認為是作者的惡趣味,沒什麼惡意/不好。

有趣的是看展過程中聽到解說員在介紹,表示展方並沒料到臺灣有這麼多荒木飛呂彥的粉絲……好吧,畢竟漫畫是第九藝術。


恩奇.畢拉(Enki Bilal)

靈魂配上陰暗的展示空間,氛圍掌控地非常好,虛擬人物畫作及其背景設定引人入勝,值得細細品味。



二樓是最多人逛的展廳,三樓、地下一樓的觀眾少之又少,對我來說是利多,但換個角度想這應該不是展方想見的事。

最後特別提個缺點好了,展場中有些作品是以投影展出,受限於機器的解析度,作品上的文字實際上看不清楚,有點可惜。

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編輯] 排版時容易缺漏的字

編輯在處理稿件時常會發現美編排出來的稿子掉字,通常是以下幾種原因:

1. 誤打成簡體字(约、約)
2. 誤打成異體字(爲、為)
3. 誤打成很像且字型不支援的字(都〔有一點〕、都〔沒一點〕)
4. 字長一樣,只是編碼不同(數量繁多,逐步補齊備忘)
5. 字型版本不同,舊的版本可能無法顯示(如「覩」)

== 備忘 ==

前者為原稿用字,後者為正確用字

聯(\uf997)、聯(\u806f)
行(\ufa08)、行(\u884c)
念(\uf9a3)、念(\u5ff5)
留(\uf9cd)、留(\u7559)
梁(\uf97a)、梁(\u6881)
兩(\uf978)、兩(\u5169)
參(\uf96b)、參(\u53c3)
益(\ufa17)、益(\u76ca)
論(\uf941)、論(\u8ad6)
料(\uf9be)、料(\u6599)
不(\uf967)、不(\u4e0d)
數(\uf969)、數(\u6578)
來(\uf92d)、來(\u4f86)
說(\uf96f)、說(\u8aaa)
省(\uf96d)、省(\u7701)
量(\uf97e)、量(\u91cf)
羅(\uf90f)、羅(\u7f85)
滑(\uf904)、滑(\u6ed1)
輪(\uf9d7)、輪(\u8f2a)


※ 先前在臉書上略為提及,考量到檢索不易,還是在部落格上備忘一下。

2018/10/01 更新:其實可直接參考維基網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6%97%A5%E9%9F%93%E7%9B%B8%E5%AE%B9%E8%A1%A8%E6%84%8F%E6%96%87%E5%AD%97

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

[小說] 琅琊榜

《琅琊榜》,原作海宴,為一架空的歷史小說,原先在網路上連載,非常有人氣,後來改編成電視劇《琅琊榜》,更掀起了一陣旋風;奇的是電視劇的編劇仍由海宴擔任,改編幅度甚少,可說是作品還原度極高的一部戲,加上劇組在服裝、道具、選角都十分嚴謹,更有「良心劇」的評價。

十一月的時候終於把手邊的稿子丟出去,週末不必再自主加班,一時間空虛寂寞覺得無聊,看著灰鷹(譚光磊)整天在臉書推坑,查了一下資料發現全劇才五十四集,不算太多,可以打發一些時間,沒想到一看就中毒,電視劇看完後不禁又買了小說再回味一下,不過正體中文版的小說以「瑯」稱呼,為求簡便,在此則統一均以「琅」處理。(網路版和實體書又有不同,就先略過)

小說原先的設定是在一個架空的時代,對於歷史甚差的我來說無多大影響,那些外患在我腦中糊成一團,要我說出哪個朝代有哪些我還真的辦不到,只是看到譽王說出「孫行者」一詞時仍略感吃驚,想說這也差太多,再怎麼樣這時空似乎都不該落在明朝之後──不過這點在電視劇中改掉了(沒記錯的話),可謂萬幸。

若要簡單評論電視劇和小說各有什麼優勢的話,我會說,電視劇更加揪心(是滴,這是優點),而小說更能體會人物的心境(其實這是一貫的優勢);用另一個角度來猜想,甚至可以說電視劇本是海宴在寫作時想寫,卻沒有寫出來的。

以最主要的差別──感情線──來看,霓凰的痴情在劇中更加放大,想當初看到那所謂「女人的直覺」時,心中只覺得的確是這麼回事,這麼不合邏輯的答案都能猜出來,不虧是用情至深的郡主。然而這一幕在小說中卻顯得略為牽強,或許是我薄情,我實在不認為原本打算來要人的郡主有心力在轉瞬之間想到眼前的文弱書生就是赤焰軍少帥。

若我是林殊,我情願有聶鐸存在;若我是個對不起主角的作者,我會盡量成全這個角色的心願。就邏輯上來看,實在沒有必要因此繼續擔誤霓凰的人生大事──即便已經擔誤到有點誇張,但至少以小說的安排來看,康復期短一些。

為什麼會說「對不起主角」呢?這點可由最後的三國同時來犯略見一二。林殊(梅長蘇)活不過四十,在平反寃屈之後,可有哪些結局?多數人大概都希望他能浪蕩江湖,繼續當盟主,甚或與霓凰成親,進而略享餘年。可是這樣子的結局能成就一部好作品嗎?雖然這是值得討論的一件事,但我想不完美的劇情才能在人的心中留下位置,是故林殊非死不可。在這情況下,能滿足他心願的就盡量全了唄。

冤情得雪、摯友登基、死得其所,乃至大家捨不得他死,讓他繼續活在心中「蘇兄扮鹿」。

最後,我必須得說一句,《琅琊榜》若要在小說與電視劇擇其一,我會選電視劇。一來劇情還原度高,單看電視劇不會損失太多內容;二來演員均是上上之選,加上改編後的幾個角色更加討喜,觀賞起來的娛樂效果絕不輸小說;三來電視劇揪心度大增,更適合被虐狂觀看(喂)。

好劇,不看嗎?(明明掛「小說」,卻在推電視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