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1日 星期日

[感想]新鮮人找工作

以臺灣的教育模式來說,應該有不少人在離開學校之後,仍然不知道自己想從事什麼行業、能勝任什麼行業;在這種狀況下,先找個工作糊口的情形很容易出現,反正不合適可以離職。

這沒有什麼不對。但是如果公司要你簽合約,能不能睜大眼睛、考慮再三之後才決定要不要這份工作?覺得合約內容不合理,大可選擇不進公司,不必進了公司後又針對合約不合理處大作文章。

為什麼明知山有虎,卻還是要向虎山行?

在經歷了前幾次的風浪之後,人也不禁變得冷血了起來:「能幫你做的我就做,但是我仍然會照規定辦事情。」我的處事原則明顯地從「情理法」變成了「法理情」。

也許要像我這種喜歡遊走在規則邊緣的人,才會對「違規的後果」有著深刻的體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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